訪問來賓: 台灣數位文化協會理事、娛樂重擊創辦人 商台玉

經濟部商業司8月18日預告將新增「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」,
明文禁止代理經銷中國OTT-TV的服務 ,也就是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,
簡稱為OTT。因此 包括中國的網路視聽影音平台如愛奇藝、騰訊We-TV,都不能來台。這項消息衝擊了台灣至少兩百萬以上 愛奇藝以及其他中國OTT的用戶。

愛奇藝 是中國百度集團旗下的影片網站平台, 愛奇藝 也是2019年中國市場 佔有率最大的四個OTT影音平台之一,2016年3月29日,愛奇藝正式在台灣成立『愛奇藝台灣站』提供OTT網路視聽平台的服務。
由於當時 透過在台灣成立「歐銻銻娛樂」公司 代理,繞過中國視聽平台無法合法落地台灣的問題,由於中國騰訊的We-TV 也在2019年5月 跟進愛奇藝的模式,在台灣開始上架,提供網路影視服務,並且在各種管道刊登廣告,促銷招收會員,引發立委們高度關切。因此經濟部與 通傳會NCC決定禁止中國OTT-TV、並在協調後決定 由NCC擔任OTT-TV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。

經濟部這項修改管理辦法的預告期間為14日,將於9月1日期滿,於9月3日正式公告,來防止大陸地區OTT-TV透過代理或經銷等迂迴方式在台非法經營。

依據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35條第2項規定,違反者將由NCC依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86條第4項規定查處。
違反規定者 將被處5萬元以上、500萬元以下罰鍰,還可以連續處罰。

對於政府出手禁掉中國大陸的OTT,台灣數位文化協會理事商台玉樂觀其成,因為只有真正發生之後,台灣的OTT市場整個真正的產業競爭與改變才會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