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半月入城,看了告示,先走到沈昱家報說道:「我二人昨日因捉蝦魚,在藕花居邊,看見一個人頭,想必是你兒子頭。」沈昱見說道:「若果是,便賞你一千貫錢,一分不少。」便去安排酒飯吃了,同他兩個逕到南屏山藕花居湖邊。淺土隱隱蓋著一頭,提起看時,水浸多日,澎漲了,也難辨別。想必是了,若不是時,那裡又有這個人頭在此?沈昱便把手帕包了,一同兩個逕到府廳告說:「沈秀的頭有了。」知府再三審問,二人答道:「因捉蝦魚,故此看見,並不曉別項情由。」本府准信,給賞五百貫。二人領了,便同沈昱將頭到柳林裡,打開棺木,將頭湊在項上,依舊釘了,就同二人回家。

嚴氏見說兒子頭有了,心中歡喜,隨即安排酒飯,管待二人,與了一千貫賞錢。二人收了,作別回家。便造房屋,買農具家生。二人道:「如今不要似前擡轎。我們勤力耕種,挑賣山柴,也可度日。」不在話下。正是光陰似箭,日月如梭。不覺過了數月,官府也懈了,日遠日疏,俱不題了。卻說沈昱是東京機戶,輪該解段疋到京。待各機戶段疋完日,到府領了解批,回家吩咐了家中事務起身。此一去,只因沈昱看見了自家蟲蟻,又屈害了一條性命。正是:非理之財莫取,非理之事莫為;明有刑法相繫,暗有鬼神相隨。卻說沈昱在路,饑餐渴飲,夜住曉行,不只一日,來到東京。把段疋一一交納過了,取了批回,心下思量:「我聞京師景致,比別處不同,何不閒看一遭,也是難逢難遇之事。」其名山勝概,庵觀寺院,出名的所在,都走了一遭。偶然打從御用監禽鳥房門前經過,那沈昱心中是愛蟲蟻的,意欲進去一看。因門上用了十數個錢,得放進去閒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