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朝奉卻待分辯,二人毫不理他,一氣走到韓家來,對子文說知緣故。那子文聽罷,氣得呆了半晌,一句話也說不出。又定了一會,張、李二人只是氣憤憤的要拉了子文,合起學中朋友見官。倒是子文勸他道:「二兄且住!我想起來,那老驢既不願聯姻,就是奪得那女子來時,到底也不和睦。吾輩若有寸進,怕沒有名門舊族來結絲蘿?這一個富商,又非大家,直恁稀罕!況且他有的是錢財,官府自然為他的。小弟家貧,也那有閒錢與他打官司?他年有了好處,不怕沒有報冤的日子。有煩二兄去對他說,前日聘金原是五十兩,若肯加倍賠還,就退了婚也得。」二人依言。

子文就開拜匣,取了婚書吉帖與那頭髮,一同的望著典鋪中來。張、李二人便將上項的言語說了一遍。金朝奉大喜道:「但得退婚,免得在下受累,那在乎這幾十兩銀子!」當時就取過天平,將兩個元寶共兌了一百兩之數,交與張、李二人收著,就要子文寫退婚書,兼討前日婚約、頭髮。子文道:「且完了官府的事情,再來寫退婚書及奉還原約未遲。而今官事未完,也不好輕易就是這樣還得。總是銀子也未就領去不妨。」程朝奉又取二兩銀子,送了張、李二生,央他出名歸息。二生就討過筆硯,寫了息詞,同著原告、被告、中證一行人進府裡來。吳太守方坐晚堂,一行人就將息詞呈上。太守從頭念一遍道:勸息人張四維、李俊卿,係天臺縣學生。

竊徽人金聲,有女已受程氏之聘,因遷居天臺,道途修阻,女年及笄,程氏音訊不通,不得已再許韓生,以致程氏鬥爭成訟。茲金聲願還聘禮,韓生願退婚姻,庶不致寒盟於程氏。維等忝為親戚,意在息爭,為此上稟。原來那吳太守是閩中一個名家,為人公平正直,不愛那有「貝」字的「財」,只愛那無「貝」字的「才」。自從前日准過狀子,鄉紳就有書來,他心中已曉得是有緣故的了。當下看過息詞,擡頭看了韓子文風采堂堂,已自有幾分歡喜。便教:「喚那秀才上來。」韓子文跪到面前,太守道:「我看你一表人才,決不是久困風塵的。就是我招你為婿,也不枉了。你卻如何輕聘了金家之女,今日又如何就肯輕易退婚?」那韓子文是個點頭會意的人。

他本等不做指望了,不想著太守心裡為他,便轉了口道:「小生如何捨得退婚!前日初聘的時節,金聲朝天設誓,尤恐怕不足不信,復要金聲寫了親筆婚約,張、李二生都是同議的。如今現有『不曾許聘他人』句可證。受聘之後,又回卻青絲髮一縷,小生至今藏在身邊,朝夕把玩,就如見我妻子一般。如今一旦要把蕭郎做個路人看待,卻如何甘心得過?程氏結姻,從來不曾見說。只為貧不敵富,所以無端生出是非。」說罷,便噙下淚來。恰好那吉帖、婚書、頭髮都在袖中,隨即一並呈上。太守仔細看了,便教把程元、趙孝遠遠的另押在一邊去。先開口問金聲道:「你女兒曾許程家麼?」金聲道:「爺爺,實是許的。」又問道:「既如此,不該又與韓生了。」